沒問題,不過本串鄉民的意見不太一樣,從第一頁看起的話,會發現都是要44人無差別解決的。
看到一張名單,幾十個名字,每個名字後面幾十個字的描述,這樣就夠了。都說媒體操縱群眾,其實也要群眾配合才行啊。
案情是否有疑點,動機是否情有可原?那不是重點,沒人關心也沒人想瞭解,反正全部都去死一死就好了。
所以鄉民們都希望44人完全毀滅的理由是?
1.警察、撿座和法官英明神武,不可能錯判(噢,雖然大家都知道還是有這個可能性)。
2.大家都知道誤判在所難免,不構成廢死刑的理由,所以中招了是運氣差,請不要去爭什麼有的沒的,兩眼開開準備投胎也就是了。
廢死刑這種事等配套措施出來,十幾二十年後再弄也不遲,但是上面這種不分青紅皂白的淺碟式一窩蜂思考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