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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uraki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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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6
您的住址: 小漁村╭☆
文章: 60
引用:
作者rearl
所以請問一下:
1.一但做了保人, 是不是只要貸款沒有付清, 即使是轉貸,
保人身份並沒有失效?
2.他說簽切結書, 這對銀行的保人資格消失有用嗎?
銀行可能這樣一紙切結書就放棄對保人的追訴嗎?
以上.
謝謝各位先.


第一個問題就A銀行的貸款契約,當然沒付清你保人的資格就不會消失呀,轉貸就是由B銀行代償與A銀行的貸款,來承接原先貸款的金額,進而成立一個新契約,所以先前與A銀行的契約關係就消滅了呀,除非你在對B銀行的轉貸契約上面又做了保人。

第二個問題,切決書幹嘛用的好奇怪,如果A契約沒有失效,除非切結書是用來解除你跟A銀行間的保證契約,那你當然脫離A契約了,也不會有被追訴的問題。
如果說是與B銀行的新契約,你沒簽名當保人那個切結書是用來幹嘛的?轉貸就是B銀行幫你跟A銀行代償後,在進而跟你成立一個新契約,是兩個的契約嚕,彼此沒有關係了。

而且我記得實務上,正常情形業務員對於保人都會親自對保,而且會對於保人的個人資料進行聯徵,業務員沒親自對保,就拿你個資去當保人不合常理,況且保人一定要簽名,感覺像是便宜行事,沒經過你同意(在保證契約上簽名)去聯徵,銀行也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了吧,這不是銀行業的大忌嗎?你還是小心一點喔。
舊 2010-03-14, 02:18 AM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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