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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l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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仔細回想一下, 以前結夥搶劫可是唯一死刑的, 現在為什麼不是? 再想一想, 以前叛亂也是死刑, 現在為什麼不見了?
其實人類的天理, 人類的道德, 人類的正義, 隨著時代, 文化, 地域, 觀念的不同而有些差異, 在中古時代, 女人通姦可是要被以石頭K到死的, 以現在看來算是好笑, 以前欺君之罪也是要死的, 現在看來, 只要人民不爽還可以罵君兩句, 欺君只是剛好而已。
殺人償命, 欠債還錢乃天經地義, 但為了天理得以昭彰, 就須以暴制暴? 以死制死? 是這樣嗎? 難道沒有其他比較文明的方法? 殺人誠可惡, 殺惡人其實也不能算善, 我們這個社會就是對立衝突太過嚴重, 才會有以暴制暴的生存空間。
 
舊 2010-03-14, 01:49 AM #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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