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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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EAC212
因為曾有誤判的或誣告的例子,所以就可以不執法嗎?
如果認同上述的就不用繼續往下看了
並請立即設我黑名單,以免以下的文字傷你的眼。
謝謝!!
有些人以為,執行死刑是不尊重生命或是違被人權,
但我認為那些人只不過是因為"災害還沒發生在自己頭上"
才可以講的那麼輕鬆,簡單的說...跟本就是沒有同理心,只會打高空放炮!!
以最淺顯的例子來說,
有絕大多數的人,
不願意垃圾場建在自己家附近,
不願意核電場建在自己家附近,
不願意殺人強暴犯住在自己家附近,
但是
多數的人都愛丟垃圾,都喜歡把垃圾往外丟,
丟哪都好,就是不要放自己家裡。
很多人愛把玩 3C耗電產品,喜歡打高空說電動車比較節能環保,
反正讓電力公司燒油燒碳,自己沒有直接排放廢氣就好。
有些人愛把信仰、人權掛嘴邊,乍聽起來似乎很熱愛生命,很人道,
可是他真正面對過遭人脅迫的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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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看了一遍,覺得大大講得實在很好!!非常中肯!!
很多網友一直高談闊論人權,但忽略了人性本質-惡
若今天事情發生在他身上呢?他會怎麼選擇呢?
死刑除了應報的功能之外,還有一個非常重要的功能!!
就是赫阻!!!!
今天我殺了100個人,反正都不會是死刑!!
今天我強姦了所有版上大大的妻女,只會被關,也會不消失在人間
我做**犯科,我只會被剝奪自由,你們還要花錢養我3~40年~
有了死刑,讓犯罪者,在犯罪時選擇較輕的犯罪行為,也算是保護另一個人的人權
例:我本來只想先殺後** 後來選擇 強姦就好!
高談闊論人權,卻謀殺了另一個人的人權!!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