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誠實豆沙包
出發點就有偏頗嫌疑的文章一點說服力都沒有,今天徐媽媽再委屈也不能代表徐沒有犯罪,
所以該文一點意義也沒有.....
回到本案,懷疑一個人亂咬也就罷了,但本案是兩個已經被抓的人咬出同一個人,
要說無辜真的是無法令人信服....
非常上訴成功頂多能證明司法救濟有發揮作用,並不代表被告沒有犯罪,這完全兩碼事
硬要混為一談,根本是特定利益人士企圖愚弄別人的證明,只能說那些人是居心叵測
及動機不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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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注意關鍵字「
大法官第五八二號解釋」,這案子根本就不符合程序正義,
監察院和大法官都已做出抨擊,鄉民還是看到張名單就覺得每個人都該死...
這位網兄,說點難聽的,你根本沒有試圖去了解徐案,就憑既定立場和先入為主的觀念直接做出以上的評論吧。
黃春祺說自己的自白是遭刑求作成的,陳憶隆於死刑確定後提出自白書,承認徐自強根本與本案無關,且2人沒有跟徐自強交互詰問過。
徐自強到底錯在哪裡?
如果這樣能說不信徐自強罪不致死,鄉民們不是(自我感覺良好下的)正義感太強,就是太想看好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