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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uinousde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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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l 2004
您的住址: 一立方公尺的香格里拉
文章: 617
引用:
作者A級黑豬肉
哈哈∼我就在等人拿菲律賓出來

1. 1981 年 Marcos 才解嚴,戒嚴期間的會有什麼事情發生,台灣也都發生過。不同的是,Marcos 家族自己就幹了一堆嚴重違法的勾當。菲律賓到 1983 年嘗試暗殺 Aquino,1986 年 Marcos 才因為一場革命才逃離菲律賓,這時妳 1987 年就馬上廢除死刑?有如要求一隻獅子馬上只能吃素...

2. 之所以 Aquino 會廢死,事因為戒嚴時間上萬人死於酷刑。

3. 解除死刑後,後來六年的犯罪率是大大增加沒錯。所以造成 1992 年 Rameo 競選總統時政見就是重回死刑,這是事實。

4. 接著就是 1994 年之後的的死刑判定人數:12, 104, 182,97 年更誇張到 520... 死刑真正的開始重新執行是 1999 年二月,到現在菲律賓已經有上千人被判死刑。

5. 從之前沒死刑的六年,到後來從回死刑的幾年中,發現犯罪率不斷增加,不管有否死刑,甚至有死刑時犯罪率還比沒死刑時高。

菲律...

說真的,光講犯罪率跟罪刑輕重之間的關聯性再扯上死刑存廢
某種程度來說算是一種誤解,因為你看這件事情的角度是由上往下看
就統治者或是執政者的角度來看,死刑的有無跟犯罪率的高低無關
這只是一個"數字"而已.
對於受害者,跟其家屬來說可不是這麼一回事.

的確,對於那種不把人命當一回事的殺人者來說,死不死刑一點差別都沒有
但難道說在沒有其他做法的狀況下,真的不需要死刑?
需不需要考慮一下最低限度的公平?
還有其他人民的權益需要加以保障防範受到殺人者的侵害?
不能說反正橫豎那些罪犯就是要殺人,無論如何就是有無辜的人被殺
所以就放縱這些很可能再次侵害他人生命的罪犯重返社會吧?
死刑制度還是要最低限度的公平性跟預防犯罪的用途存在.
舊 2010-03-13, 05:14 AM #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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