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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RO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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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8
您的住址: BLM
文章: 89
引用:
作者z..
我現在給你2條路走!

第一、你自己跟大家道歉,自己說明唬爛經過,台階我做給你~(包含昨天你在這嗆東嗆西,後面又補一堆的謊!)

第二、我來幫你說~ 剛剛我要帶我議長舅舅去,警察叫我不要理你就好,他的意思叫我不要鬧大~

請選擇!



1.我搞不懂 , 你為何是這樣的回答 ?
明明有這個案件 ! 你這樣的回答方式 , 我反而認為你是在逃避 .


2.你舅舅部屬應該認為 , 這是小事情 , 且跟你無關 , 你何苦
去淌這個渾水 . 且 , 年底大選越來越近了 , 該忙的事情也越來
越多 . 這種比芝麻還小的事情 , 你就不用去管了 .
除非你是被告 , 否則他應該不會出面的 .

3. 基本上 , 偵查中的事情(內容) , 偵辦者是不會公開的 .
除非有人收到傳票 , 要求配合偵辦 . 否則我們只能耐心的
等事情的發展 .

4. 我是不知道 sunnywalker 是用哪條舉發的 , 若是針對風俗
先生 , 那除了風俗跟站長之外 , 應該不會有其他人收到傳票 .
如果 sunnywalker 有告其他人公然侮辱 , 其他人才會有機會
參予 . 而這就是兩件案子了 .

5. 當然 , 除非站長出來說明 , 否則風俗人在國外的話 , 是收不
到傳票的 . 而這件事情是否真的有被偵辦 , 讓我假設一下 , 該
中興分局的曾先生 , 若是 sunnywalker 的朋友 , 為了配合 sunnywalker
能夠下台 , 所以合演了一齣外人無法探刺的戲 , 對外只要宣稱
偵查中無法公開 , 就能夠堵上大家的嘴 . 反正被告人在國外 ,
這件事情不會有下落 , 站長平常也不會出來嚇人 , 所以就變成了
一齣永遠不會落幕的懸疑劇 .. 假設一下 .
請問按照我國律例 , 在網路上假設一下 , 該判什麼罪?

6.基本上我還是認為 , 站長將會是本案件中 , 最可憐受到無辜
牽擾的受害者啦 .
舊 2010-03-12, 10:21 AM #3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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