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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id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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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Oct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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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Crazynut
樓上的朋友顯然非常外行,近代流行的主流法界觀點,普遍都認定被害人只不過是一堆不會動的肉塊,所有權利早已消失無蹤。

加害人還活著,所以他的人權才值得保障。

僭越代答,有錯請指正。

有錯
被害者家屬的人權也不受保障
連得到一個心靈上的紓解也沒有
要廢死,就該連這塊也保障到才行
但從來沒有人為他們想過,就因為他們不是直接被害者,就被無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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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10-03-12, 09:47 AM #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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