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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重生命,反對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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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SNB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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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l 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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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的眼中只有"44"
納稅人真倒楣 要出錢養這些人
(被判無期徒刑者
)
被害人有可能遭到二次傷害/無辜之人遭到傷害
(被判無期徒刑者,有機會得到減刑/特赦,出來可重操舊業, 律師認錢不認事實
)
她昨天應該要自己宣佈下台
不然就像那個金聯發紅利涉及自肥而被革職
而不是搞兩天新聞版面/傷害被還人家屬的情感/撕裂全民情感後就以"口頭請辭"獲准
這太無恥了吧
2010-03-12, 07:38 A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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