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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08
文章: 52
引用:
作者RogerShih
我非常贊成死刑,而且我認為,應該由被害者家屬來動手,有整個國家法器給你撐腰,合法報仇怕什麼?

然後如果被害者家屬殺錯人, 新的被害者家屬就也可以合法報仇嗎? 這樣也算是一種公平, 至少比現在的制度好一點, 雖然還是沒有辦法解決誤殺跟生命無法逆轉的問題.

那些頭腦簡單的鄉民最好想想, 如果是你被錯殺怎麼辦? 總是會有這麼衰小的可能性.

尤其如果你具體的想想, 現在的警察, 檢察官, 法官, 部長是什麼德性? 你敢擔保現在的審判品質? (當然也是有人認真在工作啦, 但想想自己的上班情況吧, 再怎麼英明神武, 也是有犯錯的時候)

頭腦簡單的鄉民可能會說, 照你這種說法豈不是什麼都不用判了, 養這些執法人員幹什麼.

雖然我們不敢擔保審判品質, 但如果因此直接廢掉法治系統的話, 可想而知社會馬上無法運作, 後果更糟糕. 所以在更好的選擇出現之前, 只好暫時將就用用. 這是爛跟更爛之間的無奈選擇.

但被誤判的人也可以"暫時"將就殺死嗎? 這想法本身明顯不妥. 但以整個社會成本的角度來算, 讓這些人將就一下犧牲小我完成大我, 也許是划得來. 只要能把壞蛋全部幹掉, 錯殺幾個無辜鄉民也無所謂.

前題是要有配套措施, 不可以錯殺到我.
舊 2010-03-12, 06:06 AM #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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