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RogerShih
我非常贊成死刑,而且我認為,應該由被害者家屬來動手,有整個國家法器給你撐腰,合法報仇怕什麼?
|
然後如果被害者家屬殺錯人, 新的被害者家屬就也可以合法報仇嗎? 這樣也算是一種公平, 至少比現在的制度好一點, 雖然還是沒有辦法解決誤殺跟生命無法逆轉的問題.
那些頭腦簡單的鄉民最好想想, 如果是你被錯殺怎麼辦? 總是會有這麼衰小的可能性.
尤其如果你具體的想想, 現在的警察, 檢察官, 法官, 部長是什麼德性? 你敢擔保現在的審判品質? (當然也是有人認真在工作啦, 但想想自己的上班情況吧, 再怎麼英明神武, 也是有犯錯的時候)
頭腦簡單的鄉民可能會說, 照你這種說法豈不是什麼都不用判了, 養這些執法人員幹什麼.
雖然我們不敢擔保審判品質, 但如果因此直接廢掉法治系統的話, 可想而知社會馬上無法運作, 後果更糟糕. 所以在更好的選擇出現之前, 只好暫時將就用用. 這是爛跟更爛之間的無奈選擇.
但被誤判的人也可以"暫時"將就殺死嗎? 這想法本身明顯不妥. 但以整個社會成本的角度來算, 讓這些人將就一下犧牲小我完成大我, 也許是划得來. 只要能把壞蛋全部幹掉, 錯殺幾個無辜鄉民也無所謂.
前題是要有配套措施, 不可以錯殺到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