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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ras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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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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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誠實豆沙包
現在的檢察官法官已經非常維護罪犯的人權了,

大家都想生兒子有屁眼,積陰德不想當劊子手,

所以常常看到檢察官求刑先來個情有可原七折八扣,

法官判刑再做個好人其情可憫打個八折...



而當一個罪犯經三審一路到更20審,

在數十或上百的法律人欲求其生而不得的情況之下,

還是被判死刑確定,

基於對法律的尊重,

我們一般老百姓當然是對其判決確信不疑,

認定死刑犯已經罪無可逭,

毫無理由的應該執行死刑到底以伸張正義不可,

所以如果發生誤判還要一個普通老百姓負責是不是找錯對象?

你這樣逼一個非法務人員人用生命去對賭除了不公平外,

也是對整個司法體系及所有法律人的否定,

我只能認為你大概是又一個住在伊甸樂園裡既天真又無知的聖人罷了......


但還是有個不知審了幾次的蘇建和案...

說起來台灣鄉民一般情形下不怎麼信任法官的判決,卻非常信任法官判決的死刑,也算是一件有趣的事。
舊 2010-03-11, 10:13 PM #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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