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嵐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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嵐夜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an 2008
文章: 104
反對廢除死刑,應該要連帶家人處以死刑才對!!

如果殺人犯殺了不只一人,就先從血親開始連帶處以死刑
如果血親不夠死,再從旁系血親選擇
選擇順序為:
年幼>年長 (避免孽根據續生長)

如果這樣殺人犯就不會想說我還有香火可以傳宗接代,無後顧之憂
最後祝王清峰&王清峰親屬早日受到殺人犯的暴行
     
      
舊 2010-03-11, 07:12 PM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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