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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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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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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3/5467716.shtml

十七年前 馬部長:死刑 未修法前應執行

"十七年前,朝野十幾名立委拜會法務部長馬英九,要求暫緩執行「冷面殺手」劉煥榮的死刑。當年的馬部長說:「身為法務部長,我必須遵守法律,除非法律上的死刑規定有所修改,否則我必須依法行事。」

馬英九表示,法務部對執行死刑扮演的角色,僅是最後一道手續,不能就實質改變,這是刑事訴訟法的規定,除非有再審或非常上訴的情形。"
舊 2010-03-11, 05:35 PM #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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