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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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sutl
你該討論的是司法改革,而非廢除死刑。
再說,廢除死刑是立法院才能決定的事,法官只能依法判決,法務部也只能依法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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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跟您說不好意思
我的確好像有點兩件事情講在一起沒錯,而且司法改革很重要,同樣的,死刑存廢的問題,也很重要,這點我都同意
(雖然說我私心的覺得,司法不改革,法就只是拿來參考的)
但是我覺得,如果司法沒有改革,只單談死刑存廢,似乎是有那麼一點讓人覺得,很多重要的司法問題丟一旁,只去推那件你覺得最重要的死刑廢除
我承認死刑存廢討論很重要,但是這是一堆重要的事情中的其中一樣,法務部都應該要做,儘管司法改革和死刑存廢都很耗力耗時
但是部長總是讓人覺得,好像只去做那件很偉大的事情不是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