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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sifone1203
把憲法搬出來了....
廢死刑 王清峰:憲法保障生命權
(中央社記者陳亦偉台北10日電)法務部長王清峰昨天撰文,強調廢除死刑不只是未來式,更是現在進行式。她今天進一步表示,憲法的精神絕對不是要剝奪生命權,暫緩不執行死刑「何來違憲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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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刑法第127條規定「有執行刑罰職務公務員,違法執行或不執行刑罰者,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王清峰說,司法定讞案件,如獲赦免、聲請釋憲,都可不執行,何來違法?而刑法第127條,適用對象是負責執行的檢察官或監獄官,不是負責擬定政策的政務官。
此外,王清峰也不認為一定要訂相關條例,為暫緩執行死刑賦予法源。她說,以日、韓2個超過10年沒執行死刑的國家,還分別有102、60名死刑犯未執行,日、韓也都沒有訂暫緩執行法源,她的責任是在暫緩執行死刑的時間裡,提出完整配套,爭取民眾支持。99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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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上,能直接讓王婆下台的有總統、行政院、監察院,
目前的總統應該和王婆同一個鼻孔出氣,不會把他換掉,
但為了這點有點糢糊的爭議,而要人民發動罷免讓總統下台,是有點小題大作了!
而法務部隸屬於行政院,吳敦義如果不讓王清峰下台,立法院/民眾也可以吵著要吳敦義下台。
問題是,綠色的是人權起家,綠色立委也傾向於廢除死刑,藍色的立委則是大多跟總統同一個鼻孔出氣,
所以,連立法院都不太可能吵著要王清峰下台!
法務部只是執法的行政部門,並不是司法判決的部門,判決/證據若沒有疑義,卻又不依法執行則為失職,
王清峰可能沒有違法,但算失職,若總統/行政院/立法院都還是護著他,監察院可以糾正彈劾!
也只剩監察院可以動他了!
監察院可直接接受人民的申訴,所以,支持死刑要王婆下台的人,不需要遊行抗議或公投,
只要到監察院網站申訴王婆失職即可!! 若監察院調查後法務部有失職或違法,重則可以彈劾,輕則可以糾正。
像今年一月檢察總長陳聰明同樣是隸屬行政院,同樣是執法部門,
但因檢察總長任命需立法院同意,有4年的任期限制,
總統/行政院在任期4年內動不了他,檢察總長就被監察院給彈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