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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級黑豬肉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04
您的住址: 楓葉國
文章: 316
引用:
作者Crazynut
王部長幾乎完全否定法官的死刑裁量權,您的發言更進一步,幾乎完全否定近代法律制度。


到底是我中文寫的有問題還是妳看文自己亂解譯?

引用:
法官當然有可能被群眾左右∼被政治力左右∼法官又不是神...
相同的案子,不同的法官判下來都不一定是死刑了...


請問這邊哪裡有否定近代法律制度之處???
法官本來就不是神,否則為何需要有這麼多制度去把關?台灣還不是有案子一審法官判死刑、二審法官判無罪、三審法官判死刑被當時法務部長擋回?難道這不夠證明不同法官或對司法和該案子有研究的人,在相同案子上認知上的不同嗎?

法律條文的設立基準由當時的社會道德觀念去設立。簡單來說,違反了法律,是違反了普遍大眾認知下的普世價值,這個我也闡述過了。要有什麼罰則我並沒有太大意見,但就死刑例外。現代的法律,可能就對某種罪名認為罪不可赦,而相對其他罪名輕鬆以對。未來對哪一種罪名在當時普世價值中認為罪不可赦,卻隨時可能改變。死刑是唯一一種無法改變回來的刑罰了...
舊 2010-03-11, 03:00 PM #1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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