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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fone1203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6
文章: 26
高院合議庭認為徐志皓罪無可逭,如果執行無期徒刑,假釋出獄再犯罪,將使判他無期徒刑的法官背負「伯仁因我而死」的心理負擔,除非法律增訂不得假釋的無期徒刑,否則只有死刑能將徐志皓永遠與世隔離。

王婆為何不先推這個法案過再來喊.............
舊 2010-03-11, 02:37 PM #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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