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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清峰:明確主張暫停執行死刑,只會造成另一個家庭的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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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麥科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08
文章: 51
引用:
作者
Lisa Hsu
這樣的法律其實有問題,法務部長從頭到尾都沒參與死刑犯開庭審判等細項,根本搞不清楚狀況,為何要給她這麼大的權力?
我是覺得你可以去看看法務部下轄的單位是甚麼?
你就可以知道為什麼死刑最後還是要給法務部長簽字
我很客氣喔,我不做解釋,請你自己去看法務部在管甚麼,職權是甚麼?至於你同不同意法務部職權那就是你的想法了
拜託以後不要藉此又說我怎樣怎樣了
2010-03-10, 04:29 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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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麥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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