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李麥科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08
文章: 51
引用:
作者luym0001
其實有一點也蠻好奇的,到底法務部長是有什麼的權力,定讞的死刑犯還可以暫停執行的。如果沒有依據,就是只憑個人的想法就可以那樣做了,那以後官員是不是對政策不滿就都可以這樣搞了,依法行政?笑話嗎?

因為死刑的執行與不執行
都要法務部長簽字
所以假如它都把案子擱著
就是技術性暫停執行死刑了
舊 2010-03-10, 02:10 PM #30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李麥科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