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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nywalk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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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l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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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sutl
這是真實發生的事,你真以為我在打嘴砲啊...

我自己覺得不合理,但法律沒修改之前,政府機關就是可以依法行政。(我還沒講非法行政哩)

要不然alberchen為何會說:覺得生活充滿了法律,一不小心就會觸法


單純的藥物使用經驗言論,沒問題.
會涉及民刑事,
必然是言論意圖.目的.內容事實.利益上出現爭議而引起.

只是要注意,藥事法中的刑責規定,是特別法.
優先於刑法.
因此要發表藥物相關言論,要謹慎.免得無辜陷入訴訟.
舊 2010-03-08, 12:57 PM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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