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FLY-SKY
*停權中*
 
FLY-SKY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pr 2005
您的住址: NJ
文章: 982
引用:
作者josetsun
傷害告下去就對了啦...


沒錯..照樓主的受傷狀況..請立刻跟就診醫院開立甲種驗傷單(這項要付費)..然後再跟他們談.
談不攏...也不要跟他們說你有開驗傷單.不然到時反告你恐嚇..

傷害罪告訴期是六個月..若對方太沒誠意.就給她告下去..不要婦人之仁..對方先生沒工作又
如何.沒錢可賠(這種狀況賠幾千塊就要打發你?)...卻有錢開車上下班?這就說不過去了..你
的傷疤可是跟你一輩子的...
 
舊 2010-03-07, 06:14 AM #22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FLY-SKY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