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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談和解,是我超過還是對方沒誠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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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05
文章: 391
引用:
作者
alexchao
上面差不多可以成立恐嚇,這條也夠大了,這下好了,對方錢不用賠,搞不好還要賠錢給別人
不必跟他們談那麼多,直接去告過失傷害,申請假扣押,避免他脫產
強者我朋友之前是被酒駕的機車擦撞,結果門牙斷了6顆,在家躺了一個月
最後賠了80多萬(聽他說他叔叔是律師,直接就教這樣,先告刑事,然後民事判,賠起來都很多)
台灣很奇怪,撞死人撞殘人賠個2~300萬就算了,撞了點不大不小的傷 卻可以賠個4~50萬
先告刑事,假扣押一下去..........很快就有得賠
哪一句為恐嚇?
可以選擇的~談話也可以有技巧性
同樣的話~我可以講到都沒你講的恐嚇你有瞭解嗎??
但,我只是讓他們瞭解事情的問題所在
沒有人願意被傷害
不要傷了人還賣乖
器具他們沒自備我還傷不到他們勒~
所以哪一句是恐嚇??
這只是一句假設性可選擇的對話
意思就是假設他有這個意願要自己準備器具
而且自願以對等的傷害程度回報
我就也願意了事!!
社會事有時要用嘴炮來處理的~
那種下等爛人~不用上法院就能直接解決~
2010-03-07, 01:33 A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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