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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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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證信函只是個你有盡到告知義務的"證明"而以
如果車商有法顧,這只不過是標準流程
民事的CASE,要嘛就是重新協調,要嘛就是照契約.
沒有什麼收到存證信函一定要怎樣的"正式流程"之類
你是在跟車商打交道不是在跟法院,
就算是要上法院,開打前還是要調解,
我的建議有兩個
一是從現在開始跟車商之間不管是誰的對話請錄音存證
由其是"業務簽約時並未告知買受人為約時應負之賠償"這句話
你就算用吵的也要套到這句話的錄音
二是在有錄音後,如果對方還是態度很強硬,跟妳說因為你寄了存證信函
所以BALAH BALAH....等等之類,直接找消保官,錄音放給消保官聽
請他們把這些話自己跟消保官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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