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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sim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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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159
引用:
作者嵐夜
由於朋友公司是台灣某知名太陽能大廠
如果在趕出貨的時候會要求員工超時工作
該公司上下班時間是:早上7點50分∼晚上5點10分
之後給員工休息30分鐘∼1小時,就直做到凌晨4點下班......
這樣算了一下當天工作時間大約有15個小時...........................................

雖然沒有常常,但是某發性的某幾天還是會遇到
請問是不是公司只要給付加班費,員工就得乖乖配合?
抑或有給予加班費,該公司就無違法,員工也無法向勞工局舉發來遏止?
然後不配合的員工就得摸摸鼻子自行離職?

建議你
到該公司縣市勞工局或勞檢處網站 屬名全體員工

檢舉該公司 勞工局會派員到公司查察打卡紀錄

若屬實勞工局會對該公司開罰 並限期改善

若公司還未改善 可繼續屬名全體員工繼續檢舉

讓公司連續受罰 本人親身經歷過不會被察覺

除非你公司員工只有兩三個

至於某些人講的就忽視吧 加油
舊 2010-02-25, 12:14 PM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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