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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經打電話去遠傳客服問過了, 沒辦法查到紀錄,
似乎要警察相關單位才有辦法去查 ,警察也不會提供是如何查的, 只說去遠傳查過IP是我的. 我問客服 , 客服的說法是不能保證不會被盜用 , 既然不能保證 , 警方可以用單一證據要我承認?? 我說不是我 , 可能被盜用, 警方說以正常邏輯和關聯性 , 你覺得你解釋的這些會被採信嗎.
一直咬定IP就是我的要我承認 , 不然就說我不配合 , 我懷疑他更本不想去查 , 以網路專業性有依據嗎 , 電腦網路安全專家可以保證不會被盜用, 不會中木馬嗎 , 他只覺得我再狡辯 , 一貫的手法要我承認 , 要我不要鑽牛角尖 , 說這是小事屬告訴乃論 , 之後是可以和解的 .... 我自己有什麼方法可以證明不是我嗎 . 我看警方的資料 , 寫有兩次登入的紀錄 , 兩次都在午夜12點至1點 . 這時間我沒在上班 , 我也忘記當時在幹嘛 , 可能在看電視 上網 洗澡 , 不記得了 (隔3個月至半年吧 , 時間久了也忘了)
想想 , 對我的精神也造成影響 , 要自己找證據 , 以後可能上法院 ,
天阿 真是折磨....法律的邏輯就是看證據 , 證據對我不利 , 咬定IP是我的 , 說真的我連自己的IP事甚麼都不知道 , 莫名的叫我承認 , 這就是莫須有的罪嗎....哎 還是現在偵訊都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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