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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843433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5
文章: 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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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md21456
忘了說

樓主自己不是法律專家嗎

跑法院的經驗不是很多嗎

自己不是很高尚的道德人士嗎

不是說會公怖自己的連絡方式給人提供證據嗎

貼了一大堆法條
最後只丟了,報不成案

告不成,表示你本來就沒理由就想告人

那光是標題

你要不要跟風俗道歉

樓主的生活字典裡面應該是沒有這兩個字
 
舊 2010-02-23, 08:12 AM #29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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