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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然想到,成立人權團體應該也是不錯的賺錢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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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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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Nov 2001
文章: 25
可惜你發現的太晚了
現在市場已經飽和,輪不到你了
任何生意都是一樣,永遠都是最早做的賺走
跟風的只能撿肉屑甚至被坑殺
已經來不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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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曰:三人行必有我溼焉
孫子曰:以下溼對上溼
姑蘇慕容:以彼之溼,還溼彼身
2010-02-22, 02:38 A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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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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