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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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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83
轉貼:美國P民約瑟夫·史塔克遺書中文翻譯

========= 信件翻譯 =========



【譯者說明:該文在互聯網上釋出後曾經被美國媒體河蟹。原信並沒有標題,這裡稱這
封信為《史塔克宣言》。為方便不瞭解背景的讀者閱讀,文中一部分括號裡是原文作者
的註釋,一部分是譯者的註解。】


【英文原文附後。來自 http://www.dailytexanonline.com/ ... l-offices-1.2160031



當你讀到這封信的時候,你無疑會問,「為什麼會這樣(駕機自殺撞擊國稅局大樓)?
」 簡單地說,原因很複雜而且我對這個事件的籌劃由來已久。許多個月之前,我開始
寫這封信,是為了療治我對這個世界悲觀失望的情緒,那是一種意識到這個世界已破碎
的事情毫無補救希望的絕望。無需多說,我對這個世界的出離憤怒可以寫下一卷又一卷
,如果我願意寫的話。但我發現,寫下這些憤怒的過程讓我沮喪,感到沉悶,而且寫作
這些事情可能是毫無意義的 ... 尤其當狂怒的風暴席捲我的大腦時,我無法充分地陳
述我的想法。我不知道怎樣才能撫平我內心的創傷,但絕境下我會做出絕望的掙扎。



小的時候我們被灌輸這樣的「常識」:沒有法律就沒有社會,那是無政府主義。悲慘的
是,在這個國家(美國),我們從小就被洗腦被意識到,我們對這個國家的奉獻和服務
,換來的是政府對正義的主持。我們進一步被洗腦被相信,這個國家是自由的國度,而
且我們應當為「崇高的自由主義」隨時準備獻出生命。可曾記得那句名言, 「被代表
就要被交稅」(選出政府就要給政府納稅)。儘管我們小的時候被洗腦接受這些謬論只
用兩三年而已,我花了我整個成年的時間才意識到這純屬扯淡。在現在這個時代,任何
人膽敢站起來對這個原理(「被代表就要被交稅」)說不會立刻被打上「瘋子」和「叛
徒」的標籤,以及面臨更糟的待遇。



雖然很少有人對稅收沒有怨言,但我敢肯定這輩子還沒有見過一個政治家能為有我這樣
想法和利益的人說話。他們甚至根本不關心我說什麼。



為什麼那撮暴徒和強盜可以犯下無法想像的暴行(比如通用汽車的總裁們好多年以來的
所作所為),並且當他們的貪婪和無比愚蠢的行為最終帶來災難的時候,聯邦政府卻可
以毫無保留地在幾天甚至幾個小時內救助他們化解危機?於此同時,當我們稱之為笑料
的美國醫療保健系統包括那些藥品和保險公司,在每年謀殺數以萬計的老百姓的時候,
在掠奪他們(老百姓)的屍體歡呼他們(老百姓)的傷殘的時候,這個國家的領導人卻
對此視而不見,反而在積極地救濟他們那些卑劣的「老夥計」 (華爾街資本家)。更
可悲的是,那些政府的「代表們」(稱呼他們為小偷,騙子和自私的混蛋更貼切)卻在
年復一年地空洞地討論「糟糕的醫保問題」而毫無行動。對他們來說,只要死老百姓不
擋在他們賺錢的路上,一切危機對他們根本不是問題。



什麼正義?搞笑!


不知道一個有理智的人如何解釋在我們的稅收以及整個法律系統中存在的那些光鮮卻代
價沉重的廢物。我們有一個過於複雜的制度,複雜到只有那些最聰明的學者才能領悟。
儘管連磚家也不知道為什麼需要遵守那些法令,這個系統卻殘酷地要法律的受害者承擔
違反法律的責任。法律規定稅收表格結尾處需要納稅人簽名,然而卻沒人完整瞭解他們
到底簽署的是份什麼協議,這不是被脅迫又是什麼?如果這不是極權專制國家的法律,
那就沒有法律是了。



我是怎麼知道這些的?



我對這個制度的反思開始於80年代的美國噩夢。不幸的是,經過16年的學校教育,我才
偶然去注意到稅法中那些含糊和傲慢的條令,儘管這些條令都是些最普通的英文。一些
朋友推薦我參加一個(普通納稅者組成的)學習小組,閱讀和討論「稅法」。討論的重
點是稅法中關於免稅的一章,免稅的對象包括粗俗腐敗卻出奇富有的天主教堂。在這個
領域中最「好」 的、薪水最高、最有經驗的稅收律師的幫助下,我們(學習小組的成
員)仔細研讀了稅法,然後做和那些「大男孩」做的同樣的事情(但我們並沒有像天主
教堂那樣打著上帝的名義卻從信眾中騙財以及向政府隱瞞巨額財富)。我們小心地光明
正大地做事,遵守所有法令,就像法律允許我們做的那樣。



我們(學習小組)的目的在於獲得一種很有必要的對法律的重新評價,(以便看清)這
種法律是怎樣允許宗教團體這種怪物是怎樣通過法律來踐踏誠實老百姓的權益的。不過
,通過這種學習,我更加認識到每一種法律都存在兩種「解釋」:一種為富人準備,一
種為我們這些「其他人」準備。哦,這些「怪獸們」就是那些制定和執行法律的團體;
宗教法庭在今天依然存在在這個國家裡。



愛國的代價就是,4萬美元的花銷,10年的生命以及被清零的退休金。這讓我第一次認
識到我生活在一個完全建立在徹頭徹尾謊言的國家。這也同時讓我意識到,對美國公眾
,我曾經抱有極其幼稚且無法想像的愚蠢幻想,他們(公眾)居然還相信並沉迷於 「
自由主義」那一套垃圾 ... 即使是堆積如山的證據擺在他們面前,他們依然能夠繼續
視而不見。


尚未從這第一個教訓(這個國家所謂的「正義」)的震撼中解脫,大約1984年,在我從
工程學院中畢業並做了5年的納稅人之後,我想要追隨我的獨立創業工程師的職業夢想。


岔開下話題,關於為什麼選擇了工程以及獨立創業的夢想,我覺得我繼承了父親的對創
造性解決問題的執著,而且我很小的時候就意識到了這點。


然 而直到我大學的前兩年才認識清楚獨立創業的重要性,那時我18、19歲,靠著打工
來補助自己在賓夕法尼亞州哈里斯堡讀大學。我的鄰居是個退休的老太太(80多歲對我
那個年紀的年輕人來說夠老的了)是個已故鋼鐵工人的遺孀。他的亡夫曾在賓夕法尼亞
中部的鋼鐵廠工作,那個大公司和工會許諾她的丈夫,如果工作30年就可以得到退休金
和醫療保險。相反,他成了數千被缺乏競爭力的鐵廠和腐敗工會(更別提政府了)拋棄
的P民,到頭來一無所獲,他存到養老基金的錢都被廠子和工會掠奪、竊取。老太太只
能靠社會最低保障金度日。


想想那個時候,我的處境很窘迫,有時數個月只能吃花生醬和麵包果腹。但在我聽到這
個可憐的女人的故事的時候,我覺得她比我還慘(畢竟我還有果醬和麵包)。當她淳淳
教導我吃貓食(她吃的東西)比吃果醬和麵包更健康時,我聽的驚呆了。我最終還是下
不了決心以貓食度日,不過這給我留下了深刻印象。從此我決定不再信任大公司,不再
相信它們會管我的死活,決定以後要自食其力為自己的未來負責。


80年代初期,我簽合同成了一個天真的軟件工程師 ... 兩年後,「多謝」差勁的阿瑟
·安德森(Arthur Andersen,安達信會計師事務總裁,改事務所所因捲入安然公司丑
聞而遭到解體)和同樣差勁的紐約州議員(丹尼爾·帕特裡克·莫伊尼漢,Daniel
Patrick Moynihan),1986年的稅收改革法案以及其中的1706號條令通過議會正式生效。


如果你不熟悉國稅局的 1706號條令,這條條令規定了對勞動者(比如合同工程師)的
稅收政策。你可以訪問這個鏈接(http://www.synergistech.com /1706.shtml#ConferenceCommitteeReport)來閱讀對 1706號條令以及530號修正案的解釋。關於這些法令是如何影響技術服務僱員和他們客戶的討論,閱讀這裡(http://www.synergistech.com/ic-taxlaw.shtml)。


(下面是1706法案的原文的粗略翻譯)


1706 節,適用某些技術從業人員


(a)通則:1978年的稅收法案的530節被下屬修正案修正


(d)例外:本節(530節)不適用於下述個人(從而這些職業可以不被法律保護): ..
.. 工程師,設計師,製圖師,程序員,系統分析師,或者其他從事類似職業的技術雇
工。


(b)生效日期:本修正案對1986年12月31日之後發生的支薪和服務生效。


(1706法案引用結束)


不得不說,你需要閱讀法令原文才能理解其含義,不過理解起來並不複雜。底線就是,
我是符合(d)的描述(從而不再受稅法保護)。更進一步說,這個法律還不如直接宣
布我是個罪犯和非公民的奴隸。20年後重讀這個法律,我仍然不能相信這個法案是真的。
舊 2010-02-21, 11:44 PM #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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