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滄桑悠無愁
Golden Member
 
滄桑悠無愁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ul 2001
您的住址: Hsin-Chu / Chung-Li
文章: 3,543
引用:
作者Dragon cat
印象中老王那時適用的法律沒有重婚問題
而且元配只有一個~大房分配的遺產最多,其它二位要用官司爭才行
你要娶二個老婆也行~只要元配不反對...


民國25年以前的民法是可以一夫多妻, 故大房、二房合法

三房應為民國25年後進門, 屬重婚罪

重婚罪非告訴乃論, 是公訴罪(刑法第237條)..
__________________
指揮所:陣地準備好報告!

舊 2010-02-20, 07:37 PM #10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滄桑悠無愁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