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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05
文章: 391
引用:
作者Quentin
我不是念法律的
有聽老師說未經對方允許偷錄音是有妨害秘密罪的

台灣的法律會令人覺得都是在保護壞人
是因為一般人對法律都不了解


應該是這樣沒錯

印象中如果是雙方對談要採集證據攝影錄音要當證物
是必須告知對方正在進行此行為

不然被當非法搜證的可能性相當高

如果開業有人到營業場所鬧事
或是違規行車

警方到場有持攝影錄音器材搜證
你應該都會聽到他會跟你講他正在從事攝影錄音行為

攝影錄音到的檔案是可以當合法證物的!!
舊 2010-02-20, 01:04 AM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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