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
旅日嫖客,ID"風俗刑事"散播嫖妓偷拍相片,連續舉發處
瀏覽單個文章
A ROD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8
您的住址: BLM
文章: 89
引用:
作者
kounikova
能免則免的意思
是要大家順從他的意 支持他? 還是不要管這種事 讓樓主自己去告?
還是不要像風俗那樣po那類文? 還是??? 不要再回文??
解釋一下吧 讓大家清楚點 我很笨 看不懂
盡量避免寫,貼一些情色的文章跟圖片 .
否則遇到有人不爽 , 或者網路上找業績的警察 , 會讓自己
惹上一些不必要的麻煩 .
2010-02-17, 10:13 PM #
1668
A ROD
瀏覽公開訊息
傳送私人訊息給A ROD
查詢A ROD發表的更多文章
增加 A ROD 到好友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