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sic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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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Robinsan
你什麼意思?若你認為我是他人的分身帳號,那麼我歡迎你舉報,何需像個白痴似的四處散佈不實謠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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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2-15, 04:29 PM #1037
Robinsan 在本討論串討論的第一篇
2010-02-16, 05:44 PM #1286
引用:
作者Robinsan
第八十條(妨害善良風俗之處罰1)
有左列各款行為之一者,處三日以下拘留或新臺幣三萬元以下罰鍰:...
前項第二款唱演或播放之處所,為戲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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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Robinsan
為何一直四處散佈謠言?呼籲途中參與的網友,切勿相信此人的荒謬言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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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麼說來Robinsan是有 全程參與囉?
請問Robinsan在第1286篇之前是用 哪一個帳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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