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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ROD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8
您的住址: BLM
文章: 89
引用:
作者Ming
"甲○○以在網站上張貼猥褻圖片供人點選之方法供人觀覽猥褻影
像"

請問一下風俗的文哪裡猥褻了

要算猥褻小心砲火先打那些自爆文




1. 不是我檢舉的
2. 我不是審判長

為什麼你要問我 ? 同一件事情遇到不同法官,就可能不同見解,可能就會有
不同判決。所以不須要問我的

我從以前到現在,都是出自好意,提供網友要注意的地方,
不需要與我為敵。
願意聽我勸的人,就聽聽,意見不同的人,就彼此尊重就好

大家新年快樂啦
舊 2010-02-13, 08:21 PM #3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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