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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v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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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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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來頂樓的這個年過得好冷...

依本人的經驗所了解,只要你爽想去報案,警察只好乖乖讓你報。
但應該會很婉轉的讓你知道,別增加他們的麻煩,而且也沒明顯的犯罪事實。
如果你堅持...好吧,提證作筆錄。

等個一兩個月,想辦法提訊相關人等,當然也包括原告...但就是傳喚不到被告來作訊問及筆錄。
怎麼辦呢 ? 一傳再傳還是傳不到,最後只好移送地檢,看檢察官起不起訴。
整個流程很順利的跑完的話,半年...應該算很快了吧 !?

我想應該沒什麼人記得這件事了。不知道頂樓的"進度"跑到哪了 ?
舊 2010-02-13, 04:03 PM #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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