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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日嫖客,ID"風俗刑事"散播嫖妓偷拍相片,連續舉發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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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ounikova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4
文章: 134
引用:
作者
A ROD
我指的不是單一事件 ,而是網路上的各種色情資訊 !
今天很多人的一個錯誤觀念就是,反正別人也都怎麼樣,所以自己也可以怎麼樣。
等被抓到,惹禍上身了,再來說為什麼不去抓別人而只抓我
壹傳媒財大勢大,他有專門的法務幫忙處理,一般人有嗎?
所以我還是奉勸大家 ,這種事情能免則免,以免引火上身,就後悔莫及!
前陣子在pcdvd鬧的風風雨雨的被告事件,雖然陸續有許多人不起訴,但是這些
人大概沒想到,逞一時的口舌之快,會惹上這樣的麻煩吧 .
能免則免的意思
是要大家順從他的意 支持他? 還是不要管這種事 讓樓主自己去告?
還是不要像風俗那樣po那類文? 還是??? 不要再回文??
解釋一下吧 讓大家清楚點 我很笨 看不懂
2010-02-13, 03:31 PM #
316
kounikov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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