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duck78803139
條文這東西應該大家都見過...
再貼條文也沒意義...
今天的爭議點在於風大的文章哪裡有猥褻的文字.圖片.影像...
總要有個強力的依據吧...
難道貼個風化場所的外觀照片就叫猥褻圖片嗎???
那請問台北的林森北路跟台中的大雅路與五權路附近一堆風化場所...
我要是去拍個幾張外觀照~我不就吃不完兜著走...
風大私下拍那些特殊行業女生的照片...
用侵犯肖像權來講~還說得過去(但也要肖像權所有人提告才有用)...
若是因為拍這些女生照片~就以散播猥褻圖片來講...
那會不會太牽強...
光是文章上寫嫖妓~又沒實際證據證明...
更不用說人在國外~行為發生地點也在國外...
請問要拿哪一條"強而有力的條文"來告...
到最後倒楣的人還是站長...
就算最後無法起訴~站長還是被這些事~搞得一身腥...
我個人是認為有問題的文章~可以請站長出面協調...
沒必要以為自己代表正義~挖坑給站長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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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沒有裁判權 , 是不是妨害風化 , 只有審判長說了算 !
什麼東西可以接受,什麼東西不法,別急,等著看結果。
相信 sunnywalker 也懂 . 他也只能檢舉 , 檢警怎麼處理 ,
就依職權吧 !
他在國外 "**妓"!? 這事情我們管不到 , 但是他在國內網站
貼相關內容 , 就有觸法之疑 ! 當然 ,是否真的犯法 , 也不是
你我他說了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