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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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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Oct 2005
文章: 114
引用:
作者ggvillage
活不了是你造孽,活得了也是你造孽

+1,說得好
只要是放生就是造孽
不過我不太讚同網路認養
這樣就等於是說養膩了還可以丟給別人養(此風不可長)
只要有一次棄養經驗就還會有下次,絕對會
既然養了就得負責"照顧到死"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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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講話都是屁話,無需針對內容做回應
舊 2010-02-11, 05:05 AM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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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薰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