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我有經驗
4~5年前家中失竊,報了警,警察也來過看過...
還告訴我的家人採到好多指紋,然後興高彩烈的離開了..
這件事就像不曾發生一樣沒了
約半年好幾個月之後
我收到一封警察局發的通知,叫我一個月之後的某天去警察局協助調查..
心想生平沒做過壞事,打個電話問問要做啥,
警伯還口氣不太好,神神秘秘的說去了就知道
當天到了之後,找到我要找的員警...
在搞不清楚狀況下開始偵訊做筆錄
經過二人七嘴八舌,加上路過警員加入討論... 終於真相大白..
我們偉大的辦案警察先生,在我家 我的房間採到了指紋
經過了半年好幾個月的認真辦案,終於找到了指紋的主人
而指紋的主人順里成章的成為 嫌疑犯..........這應該是小五郎下的結論吧
而指紋的主人是誰呢?? 就是我呀
還問我是不是有犯過案,為什麼有留指紋.
還好旁邊有位路過的警察跳出來問我是幾年次,
然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