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刑法問題
瀏覽單個文章
Axel_K
Elite Member
 
Axel_K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Sep 2006
您的住址: 人群中
文章: 4,214
交易事實的成立與否,當然間扯到兩造之間的權利成立與否
這是因果關係

舉販毒為例,是在指出,交易與交易過程的定義不一定需要有文字或語言的成立

但是,一項交易或交易過程若成立,那兩造之間的權利義務自然產生

販毒,是非法交易...交易成立,其犯罪事實就產生了
相對的,
如果今天是一項合法交易,那其權利與義務就也相對產生

沒有人要跟你抬槓,純粹就事論事
如果你不能理解,那我也沒辦法

關於侵權,那得看那個被侵權的人如何反應
大多數人不了了之,並不表示沒有侵權....
有時鬧到發生爭吵,通常也可以經過調解處理

例如,賣方出現,承諾給予雙方同樣物品或...任何可能處理方式
假如,物品只剩下一件...賣方也許會"主持公道"..說這是甲方所有,等等,或許是情就解決了
這種小事情,大都可以調解處理,而且法院方面也會傾向建議調解處理
假若,真正鬧到上法庭,那就是"侵權"問題了,乙方拿人家購物車上的東西是很難有贏面

假如乙方可以大咧咧拿走甲方購物車上的東西
那甲方是不是同樣跑到乙方購物車拿走他想要的東西
一來一往,沒完沒了
前面都提了,如果這樣不算侵權,哪打折限量供應時派出彪形大漢搶東西不就得了
反正都還沒有結帳....比誰的拳頭大就對了
....這樣難道還不懂嗎?? 你認為這樣是合法的?
 
舊 2010-02-09, 09:39 AM #22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Axel_K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