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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lphinc1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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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lphinc1234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ug 2006
文章: 5
之前老家遭小偷
條杯杯也是擺明抓不到,找了人來採集指紋也是應付了事做個樣子
果然採集不到任何指紋
後來陪我爹去派出所後 終於見識到蝦咪叫做吃案

明示加暗示反正小偷就是抓不到,就別給大家增加困擾讓數字更難看
新聞看多了 早就對條杯失去信心,我爹也不想浪費時間跟條杯多耗
然後 就只有備案紀錄而已,
簡單的工作日誌,大致上就是寫著被害人因財物損失不大不願意報案之類的
媽的咧 20多萬對平凡老百姓不算大喔
 
舊 2010-02-08, 04:34 PM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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