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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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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節將屆,淡水家樂福卻傳出因北縣府要求拆違建,將在本月底歇業。縣府得知後昨晚發新聞稿澄清,強調淡水家樂福是北縣36家大型賣場唯一違反建築法且拒不改善者,因此遭縣府持續開罰中,並無違建問題,縣府並未要求拆除建物。

縣府強調,家樂福歇業是業者自行考量,無關縣府政策。縣府昨天聯繫家樂福公共事務部蕭經理,被告知淡水店歇業是公司整體考量、重新規畫,與建物拆除無關。不過縣府仍很不滿「傳言」,由工務局對外說明。

工務局說,淡水家樂福賣場位於乙種工業區內,原核准用途為廠房、儲藏室,卻違規做商場使用,縣府多次要求依法辦理變更使用,並在95、96年清查全縣36家逾3000坪以上大賣場,發現15家有違規使用情形,決定全部給2年輔導期改善,讓業者有足夠時間辦理變更、合法經營。

工務局說,15家賣場有14家都在2年內依規定逐一完成改善,唯獨淡水家樂福置之不理,從未提出變更申請,縣府在97年3月將該賣場依違反建築法移送法辦,並陸續開罰15次,從最低6萬元直到最高30萬元,累計罰款共378萬元,但從未要求該賣場拆除建物。
舊 2010-02-08, 10:12 AM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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