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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D3STYP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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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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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古得拉
當初會備份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因為我發現這顆硬碟有壞軌,且比率很高,
想說電腦我都拆了,就幫她順便把重要資料備份到光碟,省得日後她又要我把裡面資料copy出來,很累人的,

當初我真的是這麼想,那知道事情會變成這樣。

.

.


簡單.

確定自己沒有做任何違背法律或是良心的事,

請對方提告, 叫他們去找律師, 看想告哪一條給他告, 最好報警弄到你做筆錄.

收到不起訴處分後........ 其實當庭檢察官就會宣讀你的權利,
反告誣告+求償.

人吃ㄧ次毛就會學乖.

BTW,

更陰謀的想,

搞不好某某刷了卡不想付錢, 抓個倒楣的冤大頭來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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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年
舊 2010-02-07, 01:34 PM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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