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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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古得拉
當初會備份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因為我發現這顆硬碟有壞軌,且比率很高,
想說電腦我都拆了,就幫她順便把重要資料備份到光碟,省得日後她又要我把裡面資料copy出來,很累人的,
當初我真的是這麼想,那知道事情會變成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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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
確定自己沒有做任何違背法律或是良心的事,
請對方提告, 叫他們去找律師, 看想告哪一條給他告, 最好報警弄到你做筆錄.
收到不起訴處分後........ 其實當庭檢察官就會宣讀你的權利,
反告誣告+求償.
人吃ㄧ次毛就會學乖.
BTW,
更陰謀的想,
搞不好某某刷了卡不想付錢, 抓個倒楣的冤大頭來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