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nio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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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經過才發現的
查新聞原因好像各方說法不一
唉~以後附近又少一個便宜的賣場了
離題一下
查新聞看到下面這個官員的說法,靠! 果然是官字兩個口,真扯
"城鄉發展局城鄉開發科長劉顯宗說,家樂福淡水店最大的問題是建物申請使用項目和實際狀況不符,昨天找業者開會討論,會中提出2種解套方法,一是透過變更都市計畫,將土地使用分區用途乙種工業區變更為商業區,但得連帶提出回饋計畫,二是購買鄰近土地,使整體商場面積達到1公頃以上,才能符合申請倉儲、批發使用用途。"
這個變更都市計畫是當地政府的事吧?
要一個大賣場買一公煩的土地,然後還要回饋? 這是怎麼樣? 有這種阿呆企業嗎?
直接說: 沒辦法,請你們搬到合適的商業區吧!這樣才合法
這才是最正確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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