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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蟲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02
您的住址: 文件地獄
文章: 348
引用:
作者yider
再犯率是最低這句話犯了把人量化成數字的問題
之前討論的疫苗問題,就有人如此說"不論機率再低,對打疫苗出問題的家屬其機率都是100%"
這就是機率使用到人身上時,一個很難避免的問題
再犯率再低,仍然有人會再犯,而這部分的人,我假設就是那些惡極到非判死不能避免其與世隔絕
請注意這個部分,法官判死刑時,用的理由一向是覺得不判死刑無法達到讓該犯人與世隔絕的程度
而非判死,才可降低殺人的發生
再犯率只要不是零,那對於善良百姓的人權就會受到影響
人權團體總是假用再犯率極低的說法,說要廢死,但不去考慮再犯率再低仍有人會再犯
而此罪的再犯就是另一個再次因他而亡

另一點你說對了,現今社會有更多罪行比殺人更嚴重
但個人覺得不該用這個為理由,來達成廢死
而該反思有那些罪行其罪遠重於惡性殺人,而修法讓這類罪犯受到足已相衡的罪刑
如惡行重大,死刑也可列入考慮


請注意我是在回復上面那位網友的問題,所以在看我的回復時,請務必也要留意上面網友的發言。

我的意思很簡單,不是把犯過罪的人殺了,就可以輕易的預防犯罪的發生,這是一些支持死刑論者常見的謬誤。

在犯下殺人行為的人當中,有些人是情有可原,根本罪不至死的,有些人雖是可惡,但可以矯正的,有些人雖會再犯罪,但不會再犯下殺人重罪,而只為了防止那極少數可能會再度犯下殺人重罪的人,就抹殺了其他人重生的機會,這樣的代價是否可以接受?

而在支持死刑論者的論點中,還常常忽略了,找到比死刑更有效的防止再犯措施的可能性。常常單純的一句太麻煩、太浪費錢,就要輕易抹煞了一個人的生命,對生命如此輕賤的態度,與窮兇極惡的殺人魔有何異?

如果真有罪大惡極到需長久與世隔絕的地步,也有終生監禁之類的代替措施可以取代死刑。常常看到有網友污名化廢死刑論者,故意將廢死刑論曲解成犯罪不必受罰,然而事實上廢死刑論者並非主張犯罪不必受罰,而是以其他刑罰代替死刑,多數的共同意見也是希望以終身的自由刑取代死刑,包括現任的法務部長,並沒有人主張犯罪的人不必受罰。

所以廢死刑不是讓犯罪者逍遙法外,而是以死刑以外的其他刑罰去處罰犯罪者,不是單純的以死刑來期望犯罪率的降低,況且事實上從相關的統計研究顯示,死刑對預防犯罪並無多大的效用,有許多國家廢除死刑後治安仍然相當良好,為什麼不去研究該怎麼讓治安更好的方法,而一味的堅持早就知道沒啥效用的死刑呢?


最後也是這類討論常常陷入的盲點,事實上就所有犯罪中,殺人並非最罪大惡極的,有些罪的刑罰還高於殺人,但是在支持死刑論者中常見主張死刑就是要殺人償命,但是對這些雖未剝奪人命,但惡性更大的犯罪者,又該怎麼處罰?還是死刑嗎?那麼對他執行死刑是要償誰的命?所以如果死刑是立足於殺人償命的基礎上的話,那麼對那些沒有殺人,但是惡性更大的犯罪者,就沒有執行死刑的理由,可是這樣的法律,豈不明顯罪刑不相當?把部份惡性不大的殺人犯處死,卻饒過惡性重大其他罪犯,這樣的做法合理嗎?
舊 2010-02-05, 10:33 PM #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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