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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RO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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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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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gdrs
根據我的經驗,若你有簽名在裁判庭都會被說有簽名代表你已經承認 (沒有那麼直接但語意就是如此)
所以最好應該是不簽但是照收



當場給你的那張叫做通知單 , 你簽收 , 代表的是你 "收到通知單"
簽收不代表認罪
不服告發 , 你可以向監理機關 , 或者告發單位提出申訴 .
在收到裁決書後 20 天內 , 依法你都可以向法院提出聲明異議 .
舊 2010-02-05, 09:29 AM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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