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SmartG
Regular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5
文章: 86
我想,閱讀人權的文章與知識固然重要,但過度的解讀只是讓自己陷入另一個迷思當中,卻不自知。

因此該不該廢除死刑,應該從兩個方面看起;一、邏輯面 二、實際面

先從邏輯談起

人是群居群聚的動物,這個沒啥好否認的,不然台北的房價為什麼那麼高…

而在群居的生活當中,就必需要有法律與規則,好讓所有人能有所適從,循規蹈矩。這點雖然可以討論到法治與人治的問題,但我不想扯太遠。我只說簡單的,比如說,開車不能撞人,不隨地丟垃圾等…這就是簡單的「普世價值」,小學就教過了,不要說這個很難。

如果說從簡單邏輯來看:

借錢要不要還錢? 當然要阿,不然誰要賺錢,用借的就好啦;再說,你願意把你所有的錢都借給人,然後都不要求還嗎? 那何不說用送的呢?

相信絕大部份的人都會說:「當然要對方還錢阿」,對阿,這就是普世價值。

到此為止,邏輯上的推斷相信大家都能認同 (不能認同的請和我說,我會向你借錢的… )

因此,同理可證
殺人要不要償命,當然要阿,我的命給對方了,對方理所當然要還我命阿,但是…把加害人殺了…被害人就能挽回嗎? 當然是不能啦…又不是神仙…

但是如果我們把加害人殺了,可以至少證實知道一點,就是加害人以後不能再殺人了。哦? 為什麼這個很重要呢?

如果某天,你向人命銀行,借了一條命,可是最後還不出來時,人命銀行當然要把你的命拿走啦,不然每個人都不還命,那人命銀行要向誰拿命? 這國家不就要亡國了?

而下次你還要再和銀行借命時,銀行理所當然的還是要和你拿抵押品,但是很抱歉,你已經沒有命了,銀行當然不能再借你命。不然你能變出兩條命嗎? 當然不可能囉~

所以為了確保你的「額度」不會「超貸」,所以當然要把加害人給殺了,所以這是合情合理的。一點也不為違過。

那又問,那你怎麼知道他又會「再借」呢?
反問,那你怎麼知道他又不會「再借」呢?
這個問題和魚開不開心的道理是一樣的,因為你無法百分百的「證明」,所以當然不能百分百的保證他不會再借。

而在還沒「借」之前,這個問題並不存在,因為也沒人有"他心通",問了也等於白問。
但在「借了」之後,基於 "借出還入" 的規則,所以當然要把加害人殺了。

所以這樣邏輯的解釋,應該很簡單,也很明瞭,相信大家都看得懂

當然,不要在此時加入什麼人權民情的因素,因為我說的是「客觀對等」的價值,10元就是10元,100萬就是100萬,一命就是一命,這是客觀的。當然你被人借錢,你不要別人還錢,還是還了還要加利息,那是個人因素,在此這並不具討論意義。

至於前面有人說什麼加害人被害人的什麼普世價值不同,那何不說你的100萬台幣就像我的10萬台幣,我還你10萬台幣就行了麻…你來亂的嗎?

你去講人權,你去講什麼大道理,那是因為「你沒有讓他殺,所以你講得出來,就像錢借不是你借的,什麼鬼話都能說,是一樣的」

那個護人權的學者大德能在都被殺之後還能提出新的論點? 這不可能吧?
你借了別人錢,別人不還錢,還要和你借,你還能編個理由再借他? 然後還要和自己說:「這不是詐騙…!! XD 」然後一直借下去…這應該是斯德哥爾摩症候群吧?

所以現在講的人權的理念,全都只是個…煙…
說穿了,這毫無著力點可言,所以這和書念得多不多一點關係也沒有。

所以說,從簡單的邏輯我們證實了兩件事,
一、殺人就是要償命,天經地義,無可厚非。
二、所有廢除死刑的人權學說,其實根本就不存在,也不具有任何理論基礎。
(因為沒有人能在被殺死之後,死而復生的提出新的理論和學說,所以現在存在的學說也只是「一廂情願」的想法而已)


再者,是實際面來說:

邏輯好推,實際解難,我想應該就是這個道理吧。
前面也有人提及,如果抓對人殺了那沒說話,但如果抓錯人,然後又錯殺了呢?

對阿,我也覺得很難,我們又不是上帝,也不是真理之劍,在實際面上我想除了罪證確鑿外,要讓國家殺人真難。

如果國家把你殺了,你又能把國家殺了嗎? 國家又不存在,又要怎麼殺…
所以我想在實際面上,還是有其困難度,且因涉及的範圍太大太廣也太多可能性,因此就演變成「這是一個數字,只是大到我們無法計算到」的答案

但小弟還是認為,支持死刑,以保障好人的未來,不然我好人卡是收假的嗎?

以上,提供小弟見解,不對之處,還是請多指教了,歡迎討論
舊 2010-02-05, 04:17 AM #110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SmartG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