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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ras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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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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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sutl
誰說對當事人有利就可以回溯的?現在遺產稅10%,王永慶早死幾個月,還是算50%。


請先參考猴子也看得懂的法學教室--法不溯及既往原則

跟樓主引的應該是同一篇文章,但是樓主似乎沒有完全弄懂該原則的意思。

王永慶在新法施行前就死了,修正後的新法也沒說遺產稅的計算方式能溯及既往,當然是算50%。

廢死刑用的是刑法第2條:
(從舊從輕)行為後法律有變更者,適用行為時之法律。但行為後之法律有利於行為人者,適用最有利於行為人之法律。

也就是fgasfgasg網友說的可以回溯適用有利當事人之情形。
舊 2010-02-04, 01:08 AM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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