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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除死刑?? 法不溯及既往原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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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sets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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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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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ype100
執行後依然適用
各代減刑條例(在此恭賀扁家鋪梗多年終於用上)
釋字662(恭喜詐騙集團可以再出江湖)
至於刑事上有沒有得利與否的問題?
說沒有的大概是學者,說有的應該是實務來的
不過以本件來說,不要廢死一切問題都沒有
不廢死就換老馬變詐騙集團了
2010-02-03, 10:23 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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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sets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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