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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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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反過來提倡(宣導)死刑呢?

像是用一段時間例如半年,來告知大眾將嚴格取締未戴安全帽,
以前雖然大家都知道要戴安全帽,可是都因為沒落實取締的動作所以大家都不痛不癢,
而現在大家或許是不想跟錢過不去所以有戴安全帽,可是在戴的同時部也保護了生命安全。

這樣政府跟法務部是不是也用一段時間來作類似這樣的宣導,
只不過這可不是罰錢了事,一但犯了這樣的罪就要與世長辭,
而在宣導期間,那些宣導前已判定死刑的人就開始執行應得的刑罰,
已表示政府的決心。

這樣的情況下,日後要是有人再犯下惡罪也怨不得人了吧。
舊 2010-02-03, 07:56 PM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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