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Regular Member
|
噗,反對死刑論者,有一個說法就是死刑犯的冤獄,很容易理解的,前提是只要是人都會不完美,那司法制度由人運作,也會有發生錯誤的可能,經由長期累積的經驗我們發現這類型的冤獄,執行死刑了,不管後來如何發現錯誤想要去糾正或是彌補他,都已經不可能了。這樣的想法是希望人類不要犯下無法彌補的錯誤。
現在我們知道司法制度不可能完美(也就是說有冤獄的可能),冤獄死刑與非冤獄死刑都是死刑,那麼死刑裡面就會有一個冤獄的黑數,我們沒發現。
那麼值得思考的是,我們可以為了可以殺很多人讓多數人得到心裡滿足或是正義,而去犧牲另外一個無辜的人嗎?那麼死刑存在的意義會不會是如果可以懲罰一萬個該死的傢伙,就可以讓一個無辜的人去送死?這就好像為了某種目的(正義的需求),可以送一個人去死,如果那個不該死的是你本身呢?你願意嗎?
也有人會說,只是把非冤獄死刑犯關起來浪費納稅人稅金,從冤獄的立場出發,或許只要多繳100塊錢,就可以讓一個無辜的人得到平反的機會,而這些錢不是花在非冤獄的死刑犯身上,那這100塊可以救一個人,應該很多人都樂意去做的。
我們換個角度想,如果可以容忍死刑不存在的話,至少可以明確的知道,不會有無辜的人因為冤獄死刑而死。
|